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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深圳技师学院第三批招聘合同制教师(教辅人员)公告

发布时间:2021-06-26 19:32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
报名开始:2021-07-07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1-07-07

 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我校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,具体岗位要求见《深圳技师学院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(教辅人员)计划表》(附件1.以下简称《计划表》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招聘岗位及用人性质

  公开招聘7名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,用人性质为劳动合同制。

  二、招聘条件

  (一)招聘基本条件。

  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品行端正,热爱职业教育事业,具有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;

  2.遵守宪法和法律,无违法犯罪记录;

  3.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专业技能条件;

  4.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,详见《计划表》。

  (二)不得报考情况。

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
  1.已进入我校其他招聘批次组织考察环节的;

  2.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;

  3.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,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;

  4.近两年内,在机关、事业单位招录(聘)考核、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;

  5.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;

  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。

  (三)其他说明。

  1.本次招聘关于年龄的计算说明如下:

  “40岁”即1980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0日出生;

  “35岁”即1985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0日出生;

  “30岁”即1990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0日出生。

  2.本次招聘关于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31日。

  3.应聘者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或之前,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、学位证书或其他资质证书。

  三、报名

  (一)报名方式。

 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,不受理现场报名。报名者请登陆深圳技师学院人才招聘网络平台(https://zp.ssti.net.cn/rsfw/sys/zpglxt/extranet/index.do#/home)进行报名。(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)

  (二)报名时间。

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,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7日17:00.

  (三)联系方式。

  1.联系电话:0755-83774506、83751274.

  2.联系人:亓老师、唐老师。

  四、资格初审

  (一)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。

 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。地点为深圳技师学院。

  (二)资格初审办法。

  所有成功报名的应聘者先进行网络资格预审,择优通知进行资格审查。应聘者必须亲身携带相关材料,参加现场资格审查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,经审查合格的,确定为进入考核环节人选;审查不合格的,不予进入考核环节。

  (三)资格初审材料。

  1.基本材料:报名表(登记表)、身份证、学历及学位证书(含认证报告)、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。应聘人员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,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。

  2.有下列情形的,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:

  (1)岗位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,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聘任佐证资料,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交记录。

  (2)所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《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(附件3)。

  (3)以国(境)外学历参加应聘的人员,参加资格审查时,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
  (4)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,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,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。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,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》。

  (四)其他要求。

  1.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,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,资格审查不合格。

  2.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。

  3.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,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。

  五、考核

  (一)考核时间和地点。

  1.时间:另行通知;

  2.地点:深圳技师学院,具体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(二)考核的内容和方式。

  本次考核由深圳技师学院负责组织。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,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。具体考核内容和形式另行通知。

  我校将根据各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,分批次开展考核。每个岗位原则上只开展一次考核。第一批岗位考核时间预计为2021年7月中旬。其余批次根据工作安排,另行通知。若经多批次考核后,仍有岗位空缺,将持续开展招聘工作。

  六、执行回避制度

  凡与学校负责人、各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,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。

  七、结果公布

  根据考核成绩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,并在深圳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日。

  八、体检、资格复审及考察

  (一)体检。

 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考核成绩单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,到指定医院体检。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

  (二)资格复审及考察。

  学校根据考核、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,并组织考察。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,并对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。

  (三)拟聘人员确定。

  根据体检、考察、资格复审结果,经校党委会研究后,确定拟聘人员。

  九、公示

  拟聘人员将于考察结束后在深圳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日。

  十、聘用

  根据公示情况,决定拟聘用人选,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,并约定试用期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办理转正手续;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,取消聘用。

  十一、查询网站

  公告及有关事项请登录深圳技师学院网站【人才引进】栏目(http://www.ssti.net.cn/)查询。

  十二、疫情防控要求

 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,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。应聘人员应在“粤省事”(微信小程序)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、接触史、身体健康状况、来粤方式等情况。在进入招聘场地时,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,出示近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接受体温检测,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。若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、黄码或体温≥37.3℃,将不能进入校园参加考试。未尽事宜,按照政府及学校相关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执行。

  十三、本公告由深圳技师学院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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